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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出口管制條例(EAR)通過多個清單限制特定實體的貿易活動,以維護國家安全和外交政策利益:
這些清單各有側重,實體清單的限制最為嚴格,僅次于“拒絕清單”(Denied Persons List)。
涉美物項指源自美國或使用美國技術、軟件的商品,其出口受EAR管轄。判斷是否受管制需關注以下因素:
實體清單企業向MEU、NS-CMIC清單關聯企業銷售涉美物項時,風險取決于以下關鍵點:
實體清單企業向MEU、NS-CMIC清單關聯企業銷售涉美物項存在一定風險,具體取決于物項的管轄范圍、首次獲取的合規性及交易細節。企業應通過盡職調查和專業支持,確保符合EAR要求,避免潛在的法律與商業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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