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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出口權是指經海關備案的進出口企業,可接受其他經營單位委托辦理出口業務的法定資質。根據2025年最新《海關法》第34條規定,代理出口企業必須持有有效的外貿經營者備案登記表,并在海關系統完成雙重備案(委托方與代理方)。
中小企業選擇代理出口的三大核心價值:
建議從五個維度評估代理企業:
根據2025年外貿糾紛大數據分析,需特別注意:
A:2025年海關AEO認證新規明確,代理出口的合規記錄可納入委托方信用評估體系。
A:根據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政策,允許采用”清單核放+代理退稅”的創新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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